《加利福尼亚州法规守则》,第 8 章,第 3205 (c) (3) (3) 节。COVID-19 预防。直到 2021 年 1 月 1 日,雇主没有通知可能接触过 COVID-19 的员工。《加利福尼亚州法规守则》,第 8 章,第 3205 (c) (2) 9B 节)。COVID-19 预防。雇主确实制定并实施了对员工进行筛查和应对 COVID-19 症状的员工的流程。员工在开始轮班之前没有对病毒进行筛查,乘客在上车之前也没有接受筛查。《加州法规守则》,第 8 章,第 3205 (c) (8) (C) 节。COVID-19 预防。在报告说员工在工作场所检测 COVID-19 呈阳性后,雇主没有对经常接触的表面和物体进行消毒。而且,作为一般做法,巴士从来没有被消毒,包括经常接触的表面和公共汽车上的物体。《加利福尼亚州法规守则》,第 8 章,第 3205 (c) (3) (3) 节。COVID-19 预防。在最后一个已知的 COVID-19 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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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病例后 14 天内,雇主没有将 COVID-19 暴露的员工排除在工作场所。雇主允许员工在接受病毒检测后、但在员工收到检测结果之前返回工作岗位。《加利福尼亚州法规守则》,第 8 章,第 3205 (c) 节 (10) (C)。COVID-19 预防。对于因 COVID-19 暴露而被排除在工作场所以外工作的员工以及需要隔离以限制 COVID-19 在工作场所的传播,雇主没有继续和维持员工的收入。相反,雇主要求员工因接触 COVID-19 而进行隔离时使用个人病假。投诉人指出:-一名司机死于 COVID-19,目前 20 名司机中有 6 人因 COVID-19 而休病假。-PII 经理不关心 EES 的健康和安全。不会努力保护 EES 免受病毒的侵害。所有当地管理层都不关心 EE。企业管理层似乎更关心 EE 的健康和安全。-在 1 月 1 日之前,急救局在同事检测 COVID-19 阳性时没有通知 EE-在轮班开始时没有对欧洲经济体系进行 COVID-19 筛查-在进入巴士前对乘客进行 NOCOVID-19 筛查。-巴士是从来没有消毒,包括公共汽车上常见的接触表面。-ER 允许 EE 在接受 COVID-19 测试后,但在 EE 收到测试结果之前恢复工作岗位。ER 预计,如果暴露于 COVID-19,欧洲就会利用个人生病时间隔离。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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