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没有确保识别和清洁 COVID-19 案所使用的表面和设备,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必须在已知 COVID-19 病例发生后的 24 小时内使用或触摸此类区域或设备,例如但不限于门把手、电梯按钮、设备、工具,扶手、把手、控制器、电话、耳机和浴室表面。T8 CCR 3205 (c) (7) (B) (2)。其他信息:2.雇主没有确保他们就雇主的 COVID-19 政策和程序以及与 COVID-19 相关的危害与雇员沟通。T8 CCR 3205 (c) (1) (D)。雇主没有确保对可能使员工面临 COVID-19 危险的所有互动、领域、活动、流程、设备和材料进行具体工作地点的识别,这些互动、领域、活动、流程、设备和材料在该机构的 COVID-19 测试区域。T8 CCR 3205 (c) (2) (D)。4.雇主没有确保评估如何利用室外空气实现最大程度的通风,并将过滤效率提高到与目前为该机构提供服务的暖通空调系统兼容的最高水平。T8 CCR 3205 (c) (2) (E)。雇主没有确保在高风险暴露期间接触已知 COVID-19 病例的员工在一个工作日内收到接触情况的通知。T8 CCR 3205 (c) (3) (B) (3)。在满足 (c) (10) 款的要求之前,雇主没有确保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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