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0 Broadway, Oakland, 94611 California, United States
1.第 8 条《公约》第 3203 条 (a) 项 (4) 项 (6)雇主没有通过以下方式识别、评估和纠正 COVID-19 的危害:
-在商店关闭或员工在休息室时,雇主不强制雇员佩戴面罩。
-休息室不强制执行社交距离;允许过多员工同时进入,以保持 6 英尺的距离。
-雇主不经常清洁和消毒共用工作区域、设备和高接触表面。
涉嫌危险:1,暴露的员工:1
资料来源:奥沙政府 | 收到日期:2020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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