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周,一名员工上班,表示她感觉不好,出现 COVID-19 症状。该员工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星期二通知雇主,他们收到了 COVID-19 的测试结果阳性。2.上周,当雇主知道员工有症状时,雇主没有把员工送回家,也没有向任何员工通知任何员工潜在的风险。管理医生 PII 没有将潜在的接触危险通知办公室里的任何人。
指称的危险:3,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0-07-07
指称的危险:3,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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