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没有遵守总督关于在雇主机构中佩戴面罩的人/顾客的 COVID-19 规定. 2.雇主没有遵守总督在雇员与公众之间保持社交距离方面的 COVID-19 规定. 3.雇主没有遵守总督关于在公共场所保持至少 6 英尺的人/顾客之间的隔离的 COVID-19 规定. 4.雇主没有遵守总督 COVID-19 的授权,即在整个酒店张贴标牌,表明需要戴口罩和社交距离。危险地点:整个套房 #106 08/10/2020 KR
涉嫌危险:4,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0-08-05
涉嫌危险:4,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0-08-05
65
评论
评论
1.雇主没有遵守总督关于戴面罩的雇员的 COVID-19 规定。业主和员工在设施工作时没有戴口罩。危险地点:整个 2021 年 4/23/EH
涉嫌危险:1,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1-04-12
涉嫌危险:1,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货日期:2021-04-12
65
评论
评论
1.雇主没有遵守州长的 Covid-19 指导方针,通过在公共场所雇员之间维持至少 6 英尺的距离来遵守社交距离措施。雇主没有遵守州长的 Covid-19 关于在建筑物内佩戴面罩的员工的准则。管理和培训人员在培训新员工时没有佩戴面罩。2020 年 8 月 11 日全程危险位置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08-05
据称危险:2,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08-05
65
评论
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