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 Covid-19 相关的工作住院的员工没有向 OSHA 报告。员工接触到 Covid-19,因为在运送 Covid-19 患者之后,没有清洁救护车单元可用的去污液。没有去污液的安全数据表。储存在以前用于洗衣机液的未标签水壶中的液体。4.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合身、太小而且不完整。5.7yh 街 104 号建筑物里的黑霉。建筑物充斥着臭虫和蟑螂。7.下水道气体的强烈气味。8.厨房和浴室区域没有 GFCI。9.双层区域喷洒了带有头骨和交叉骨标签的泵喷雾器。没有其他身份。10.员工未接受如何使用喷雾器正确净化救护车单元的培训。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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