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会暴露于 COVID-19。雇主没有遵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卫生、个人防护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和保持社交距离的指导方针,从而使员工暴露于 COVID-19 病毒之中。1970 年 “职业安全和健康法” 适用的 OSHA 标准第 5a1 节 2.雇主没有在 2020 年 OSHA 300 日志上记录所有伤害和疾病,包括 COVID-19。适用的 OSHA 标准:29 CFR 1904 3.在确定或确认工作场所的 COVID-19 阳性病例之后,雇主没有通知员工可能接触 COVID-19。1970 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适用的 OSHA 标准第 5a1 条。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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