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会暴露于 COVID-19。当确定或确认该设施中的 COVID-19 阳性病例时,雇主没有通知员工他们可能接触的情况。适用的 OSHA 标准:1970 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第 5 (a) (1) 条 2.员工会暴露于 COVID-19。在确定或确认设施中的 COVID-19 阳性病例后,雇主不会按照疾病控制中心的建议对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适用的 OSHA 标准:1970 年《职业健康法》第 5 (a) (1) 条 3.需要在 “COVID 诊所” 工作的员工会接触 COVID-19。雇主尚未制定和实施书面呼吸保护计划,其中包括对需要佩戴紧身呼吸保护的人进行初始和年度适合测试,以及 OSHA 呼吸保护标准要求的所有其他要素。适用的 OSHA 标准:29 CFR 1910.134 4.员工会暴露于 COVID-19。需要为怀疑患有 COVID-19 或阳性的患者提供护理的员工没有提供足够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 N95 过滤面罩或更高级别的防护、眼睛保护(例如,护目镜或覆盖正面和侧面的一次性面罩脸)、手套和礼服。适用的 OSHA 标准:29 CFR 1910.132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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