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规章守则》,标题 8,第 3203 (a) (4) 和 (6) 条。伤害和疾病预防计划。雇主没有采取措施保护员工免受 COVID-19 病毒的暴露,具体情况如下:-雇主没有强制在办公区域使用防护口罩。-雇主没有强制实施社交距离,以便雇员保持至少 6 英尺以减少潜在的暴露来到 COVID-19 病毒。
据称危险:1,员工暴露:1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0-08-14
据称危险:1,员工暴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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