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 OSHA 报告说,雇主允许感染 COVID-19 的员工在该地点工作,但没有将 COVID-19 疫情告知其他员工。据称,雇主没有在工作场所实施防止 COVID-19 传播的措施。这违反了 “职业安全和健康法” 第 5 (a) (1) 节. 2.向 OSHA 报告说,雇主不能确保电气面板可以随时接触,因为它们经常被托盘堵住。这与 1910.303 相反。
涉嫌危险:2,员工暴露:20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1-03-04
涉嫌危险:2,员工暴露:20
来源:osha.gov | 收据日期: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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